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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7章终章惊蛰的雨幕笼罩着太和殿前的九龙……
惊蛰的雨幕笼罩着太和殿前的九龙御道。
杨思焕立于城墙之上,看着各国使节的伞盖在雨中连成一片斑斓的画幕。
“北凉王遣臣送来五色雪梅千株。”
北凉使臣拓跋宏单膝跪地,呈上鎏金国书,“愿植于两国边境,作百年和好之证。”
杨思焕接过国书,她抬眼望向殿外,雨帘中隐约可见鸿胪寺官员正引导各国商贾签订互市契约。
西域的葡萄酒、南海的珍珠、江南的丝绸,在这春雨中汇聚成一条新的丝绸之路。
…
国子监的晨钟惊起一树白鸽。
杨思焕走过新落成的万卷楼,听见里面传来稚嫩的辩论声。
明晖穿着素色襕衫,正与各族学子辩驳《孟子》章句;明昭则在武场上教北凉使臣之子挽弓,阳光下两个少年的笑声清脆如铃。
“首辅大人。”
张珏不知何时立在廊柱旁,手中捧着新编的《九洲通典》,“南洋诸国请求派遣学子入太学。”
她嘴角噙着若有似无的笑,袖口露出的伤疤已淡成浅粉色。
杨思焕接过典籍,扉页上题着周世景清峻的字迹:“集天下智慧,成一家之言。”
远处书声琅琅,各族子弟共诵《论语》的声音,随着春风飘过新栽的梅林。
…
紫金之巅的祭坛上,五色土堆砌的社稷坛在朝阳中熠熠生辉。
杨思焕捧着鎏金玉册,身后站着三十六国的使节。
当她将象征新政的《均田令》《通商法》埋入坛中时,下了一夜的雨已在不知不觉中止住了。
祭坛下,北凉使者正在梅树下埋下一坛酒,坛上刻着“平梅千树时,共醉太平春”
。
张珏站在不远处的石碑旁,指尖摩挲着上面新刻的《万国盟约》,忽然转头对杨思焕道:“当年书院那株老梅,我让人移栽到紫金山了。”
杨思焕闻言,仿佛又回到了数年前的云溪镇,那一年,她穷困潦倒,饥不果腹,却挑灯苦读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高中,如今她功成名就,已远超她所想。
她良久方回过神来,拍拍身上的尘垢,踩着朝霞缓步上了牛车。
年幼的新帝还在宫中等她一同商议国事…
[全文完]
(补记:后世史载,大犁首辅杨思焕开创的“万国会盟”
,使各族商路畅通无阻;辅佐幼帝朱文祯励精图治,推行均田制,开创太平盛世,流芳百世,为后世之典范。
其子周明昭后来成为第一任“丝路护商使”
,其女杨明晖所著《四海医典》被译成五种文字,远播重洋。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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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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