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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国是联邦特有的花之国,以其常年盛开的不同鲜花而闻名,是着名的旅游胜地,F国机场,一个高大颀长的男子搂着一个娇小的女子走向机场出口,男子气质清贵,面容俊郎,戴着金丝眼镜看着格外斯文,女子面若桃李,姿容娇俏,身上穿着及地的斗篷,除了能看出好颜色以外,具体什么身材完全看不清。
这正是靳彦和魏笙,出色的长相让两人在机场里受到了不少关注,靳彦早已习惯,他暗自关注魏笙的反应,发现魏笙的的注意力一直在自己身上,心下满意,面上却是不显,脚步却慢了下来,显然是照顾到魏笙的步子。
为了追上靳彦的步子有些微喘的魏笙依然是发现了这一点,她心里甜甜的,撒娇地蹭了蹭紧搂着她的靳彦。
两人坐上为他们准备好的车后,靳彦放下挡板,解开魏笙的斗篷,露出不着寸缕的娇躯,多年的温养和调教让魏笙的皮肤极其敏感娇嫩,任何的碰触都会让她水流不止,再加上靳彦特别喜欢她这一身细腻皮肤,平时在家也不会给她穿衣服,习惯后穿衣服反而不舒服。
这不,她身下的尿不湿已经完全湿了,靳彦满意地看着这一切,按了按她微鼓的小腹调笑说:“小骚货,瞧瞧你多敏感,这是湿的第几条纸尿裤了,答对了就让你泄出来”
不管多少次,不管裸露已经多么习惯,在靳彦叫她小骚货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害羞,她回忆了一下这一路来的经历:
在靳彦说要带她度蜜月以后,第二天开始他们就去了本国的云龙城和其他地方,行程并不紧密,半月基本上就把本国适合情侣度假的地方玩了个遍,但这半月来她的日子并不轻松。
在靳彦能够自如控制她的尿道以后,又开始琢磨怎么控制她的高潮,这可比控制尿道难多了,得益于她现在敏感的身体和被改造过的性器官,毫不夸张的说靳彦现在只要抚摸她就能引起她的小高潮,更别说操她的时候了。
再加上靳彦在控制她的尿道时,每次都会给她抹很多媚药,导致她的身体总是处于饥渴的状态,靳彦的触碰引起她更强烈的刺激了,可以说即使不操她,也能请送把她送上高潮,操她的时候更是会潮吹,常年的锻炼让魏笙的体力很好,也格外耐操,但过强的刺激总是会让魏笙失去神智,看起来就像是操坏了一样,格外让靳彦充满成就感。
话说回来,因为她这身体,所以控制高潮基本不太可能,所以靳彦换了个思路,只能他带给她高潮,如果靳彦不碰她,她永远都不能高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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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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