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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21年农历七月二十,29°c,晴天】
【2017年农历五月二十一,32°c,晴天】
【2017年农历冬月初一,-1°c,晴天】
......
旁边一名护士推着一个蒙白布的患者从身边而过。
她鬼使神差的盯着一路看了好久,直到被身后一个声音给喊回了神。
方灼扭过头便看见了沈煜。
沈煜冲着她笑,她却是瞬间哭了,眼泪啪嗒啪嗒无声的往下掉。
然后冲过去抱着人脖子,闷着重重的鼻音混着医院的嘈杂声说:“我还以为你怎么了......”
医院里人来人往,嘈杂声不断,沈煜没听清。
“你怎么来这里了?哭什么?”
沈煜掰过人的脸,细细的看。
“我没事,我刚打电话护士接的,我还以为你有事。”
方灼抹了一把眼角的泪。
沈煜抬起手背蹭了下人湿涩的脸颊,解释,“我没事,是钟良,崴到脚了。
我刚给他办理住院手续,手机落在了护士站。”
方灼没再吭声。
医院走廊尽头一名医生冲沈煜方向招手,沈煜挪开方灼,然后牵着人的手安置到旁边的休息区说:“你先坐着,别乱跑,我等下弄完就过来。”
方灼点头应了声嗯。
沈煜向刚刚冲他摆手的医生方向走。
给钟良办完住院手续,他接了个电话,是公司的行政管理处,说是有他的一封信,知道他此刻在中医院,一位职员刚好顺路过去捎给他。
就是没打通他电话,现在在外边门口等着。
沈煜几步走到门口,来人将信递给他:“沈总,信件写了加急。”
然后职员又自言自语了句:“挺古朴的,现在还有人写信。”
白色的信封,干干净净,只写了收件人姓名,他的姓名。
沈煜目光闪烁,笔迹一眼认出。
下意识的撩起眼皮,穿过门口来往的人群往里边休息区看了过去。
接着拆开信封,抽出,白色的信纸上只有简短的几行字:
你好陌生人!
无意中收到了你七年间的来信,很开心。
祝:得偿所愿,此生安好
冒昧告诉你一件事:
从开始,到现在,方灼,都从未停止过爱沈煜。
——正文完(2023.2.23)——
作者有话说:
宝子们,正文到这里就完结了!
接下来是甜甜的番外,不定时掉落的哈。
番外应该不怎么正经,所以......一定要看哦(*ω\*)
总之:我为沈煜举大旗!
话说,我们阿煜的天气预报,怎么没有预报过雨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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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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