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达小说

未亡人意思

作者:诉星更新时间:2026-01-17 23:53:50

未亡人:老公已升天的人。迟镜,修真界第一金丝雀,以天纵奇才、杀伐决断、云端高华、冰清玉洁的续缘峰之主……的蛀虫闻名。如此庸人,嫁给了谢陵——此世唯一道君。他还把谢陵克死了。克得神魂俱灭、身死道消、渣都不剩。一夕间,金丝雀失去了雕花笼。不知从哪传出一则流言:谢道君对他迷恋,是因为迟镜千年难得一遇的灵体,别无他用,仅供双修,共度一夜,堪抵十年。迟镜:这种鬼话你们也信?不巧,修真界信的人有点多。对此迟镜表示:你们都给我等着,我现在就想办法复活老公=口=★多人(划重点)修罗场,恨海情天撒狗血★主角新手开局,被惹毛了会毛茸茸地报复回去,(意识不到自己)美+(贯穿全文地变)强+(心态过好显得不那么)惨★本文比例是60%感情+20%剧情+20%抽象★1v1<人际关系≤1vn☆同题材预收《怎样不被吃掉》文案如下,感兴趣的话,拜托点个收藏啦(献花未来人类为了抵御天灾,融合了多种生物性状,在体质、寿命、感知等方面取得了无与伦比的突破,甚至激发了超乎寻常的异能。可惜夏恩的基因纯净度高达百分之99%,生物源还是兔子。没错,就是三瓣嘴吧唧草的兔子。他想破头也想不明白,祖先为什么要加入这种基因。难道是有什么白毛红瞳的癖好?不仅对他留居上城区的计划鸟用没有,还导致他情绪一激动就会竖起雪白的耳朵、冒出团绒的尾巴。这种性状除了可爱诱惑一无是处,总让他被当作特殊行业从业者。三好男大夏恩无力吐槽。终于,他毕业了。毕业典礼上,帝国皇储莅临致辞,他的生物源是高贵嗜血的银狼。义军刺客混入礼堂,双眼灿金似史前巨蟒。夏恩父母收养的孩子,失踪已久的红狐竹马意外出现,竟然是刺客的接头人。而夏恩这只倒霉的兔子迟到了。他撞开睿智的天鹅,穿过绮艳的人鱼,走错了班级聚会的房间,正对上刺客黑洞洞的枪口——夏恩的求生欲压倒了一切。他说:“别杀我,我是皇储的情人。”刺客说:“是吗?我在直播。” 未亡人自救指南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《未亡人意思》全文完

南北东西, 专平不平之事。” “云游剑侠……新名号啊!贫道闭关百年,还请仙友赐教。” “哈哈,那你可有得听了!这人——哦不应该是这位剑灵, 关于他的奇闻轶事啊,三天三夜都说不完!” 燕山郡的独石酒楼,繁荣依旧,来客们谈天说地。 一只寒鸦栖息在高处的屋檐,碧绿的眸子洞悉下方一切。少顷,辘辘的车轮声经过长街, 令鸟儿轻跳了两下。 下方是一列车队, 从集市满载而归。 最前方的辕座上, 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手捧清单,念念有词:“木材,买了, 三天后到;石料, 买了, 汉白玉的?!雪瓷茶具三套, 蜀锦屏风十具……哎我说姓季的, 修仙修的是清心寡欲,你要给你师尊建金窟啊???” “修仙确实该清心寡欲。” ...

热门小说标签
热门小说推荐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穷书生白捡娇夫郎

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
实习狱警只是开朗

实习狱警只是开朗

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