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陆持更新时间:2026-01-20 03:40:50
落苏穿书了,穿成了某架空王朝里的三公主。 在原文中,她对身为宰相之子的男主爱而不得,于是把肮脏念头转移到跟男主容貌有七分像的反派身上,最终被反派折辱至死,王朝也因此覆灭。 深知剧情的落苏打算洗心革面、好好做人。谁知身边的侍女却告诉她:“公主,沈公子已经被您绑来了,此刻应该正在偏殿‘等’您呢。” 落苏:???我有句脏话不知当讲不当讲。 于是落苏一踏进偏殿,就看见了被铁链禁锢的沈厌。沈厌眼睛充血地盯着她,吐一个字喘一口气,说:“今日之辱,来日必报。”————沈厌上辈子做了无数恶事,有无数人想杀他、恨不得饮他血肉,他亦没什么好后悔。只在机关算尽仍不得结果后,一刀捅穿了自己的心脏。 谁知等再一睁眼,沈厌就发现自己回到了他上辈子第二次梦魇开始的地方。但奇怪的是,这回他的身上,居然盖了一件女子的外袍。 于是乎,重生第一天,沈厌想着怎么扭断落苏的脖子。重生第二天,想着怎么用眼神把人吓死。重生第二十天,沈厌真的把利器戳在了人脖子上。 杀了她!不管她!放弃她!此后的每一天,沈厌的脑袋里都有无数个这样的念头在叫嚣着。 但最后沈厌能做到的,却是用那双曾经沾满了鲜血的手,抚上那个他曾经无数次想杀了的人的眼睫:“别哭。”至少别为了我哭,我不值得,他们亦不值得。 反派怎么这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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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她的喉间。 落苏的喉头滚动了一下,她扬起声调:“没事儿,沈厌过我这边了,我跟他说会儿话。” 声气还是跟以前一样,朝气的、蓬勃的。 清英看着车帘的目光停顿了两秒,而后扬起马鞭一鞭抽了下去:“驾。” 马车内的空间一下恢复了安静。 落苏看着面前人的眼睛,只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么冷静过,她问了一句:“沈厌,你是重生的吧?” 声音放得很小、压得很低,因为怕外边的清英听到。 沈厌没说话,只是握利器的手更紧了点。 落苏本也不指望他回答,因为她心里早就有了答案。 她觑着沈厌阴沉的脸色,很快又自己接了下一句:“那你可以告诉我,孟仲斯上辈子对你做什么了吗?” 寂静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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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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