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只为一人封刀更新时间:2025-07-14 00:55:34
预计于16号入v,届时三更女宠男/男主是真娇气包/男生子/带球跑文学薛宝代对李桢一见钟情。 他出身安国公府,母亲是一品国公,父亲是太夫的养子,京城中数他家世最好,而李家只不过是五品官宦,哪怕李桢不喜欢他,他还是仗着家世如愿嫁了进来。 他知道这门婚事是强求来的,所以婚后就算李桢总是欺负他,他还是努力孝顺长辈,操持内务,侍候妻主,只盼望有一天能得到她的喜欢。 可是有一日,他却无意中得知李桢曾有个青梅竹马的心上人。 只用了两年,李桢便一跃成为了帝王心腹,李家门庭顿时风光无限,而与之相比,安国公府却逐渐败落,不复往日,就在此时,薛宝代还收到消息,李桢的青梅竹马要回来了。 他自知鸠占鹊巢,又不得妻主喜欢,在又被李桢狠狠欺负了一顿后,终于下定决心,放手和离。 当初薛宝代为了嫁入李家,向母亲施压,还逼迫自己就范,李桢因此十分抗拒这门婚事,就算将人娶了进来,她也不会碰薛宝代,只与他做表面妻夫,但新婚之夜,她并不算温柔的掀开红盖头,却在看到薛宝代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时,打消了这个念头。 也罢,既然嫁给了她,好好待他就是,只是薛宝代竟比她见过的所有世家公子都要娇气,稍微磕碰一下都会红眼睛,多亲了一会儿就要哭,每次得要哄半天才行。 就连友人都调侃她,“你这夫郎,冬日里要用银炭,夏日里要盖金丝被,娇气成这样,你莫不是养了个祖宗吧,家里的银钱可还够用?” 她喝了口茶,淡淡道:“娇气点儿好。” 后来她官居一品,公务繁忙,表弟又回京拜托她主持婚事,只是两日未同他一起用晚膳,谁料他竟要闹着和离,到最后居然还留下一封和离书直接跑了。 薛宝代跑了,他身上没多少钱,买不到喜欢吃的糕点,被李桢找回来的时候,人瘦了一圈,肚子却变得圆滚滚的,李桢既心疼又可气,握紧了他的手腕,沉声问道: “为什么要与我和离,为什么怀了孕还要跑?” 薛宝代感觉李桢比以前更凶了,委屈道:“你的心上人不是我……” 李桢都要被气笑了,若不喜欢他,怎会处处纵容着他,又怜他年少,百般压抑自己? 娇气包男主带球跑啦(女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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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得知她来了,薛宝代赶忙低下了脑袋,还朝元氏那边躲了躲。 元氏安抚的拍了拍儿子的手背后,起身对李桢道:“等会儿就留下来用午膳吧,如今府里用的厨子,之前是宫中的御厨,宝儿从小就喜欢吃她做的菜。” 在被问到有什么忌口时,李桢恭立道:“儿媳没有忌口,一切都听岳父的。” “那我就先去安排了,你就留在这里好好陪宝儿。”元氏笑着道,继而转身对儿子道:“你院子里伺候的小侍还是出嫁前的那批,若是有什么东西要找,就吩咐他们。” 薛宝代乖乖应声道:“知道啦,阿爹。” 元氏走后,李桢看向自己的小夫郎,挑眉问道:“这是你出嫁前的闺房?”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,李桢来了兴趣,看了一圈下来,发现随处都能见御赐之物,就拿墙上这一幅花鸟册来说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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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被称为罪犯朝圣地的桑德拉监狱来了一名实习生,气质干净性格开朗,很快和罪犯们打成了一片。然而,相处越久,蔺言在犯人中的名声也越来越不清白。他们说,他以一己之力拔高了桑德拉的死亡率。他们说,他才是最需要被严密监管的极恶之徒。他们说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活着就足够幸运。蔺言啊?我吗?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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