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跑,连见沈昼的时间都没有。唯一一次有时间和沈昼约会,还是她生日那天,沈昼给她简单地过了个生日,送了她一份礼物。 一条孔雀绿的项链。 和那条手链是一个牌子的。 陆听音很是喜欢。 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绿色吗?因为绿色是我的幸运色,这次辩论赛,我一定会拿一等奖的。”她信誓旦旦。 辩论赛决赛那天,也是校内金融挑战赛的决赛。 陆听音参加辩论赛,而沈昼也受直系学长的邀请,参加校内的金融挑战赛。 陆听音和沈昼,一个在法学院的阶梯教室,一个在商学院的阶梯教室,在各自的沙场战斗。 也不知是真因为绿色是她的幸运色,还是别的。 那天,陆听音和沈昼,都拿到一等奖。 拿到一等奖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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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,细腰腿长,一觉醒来,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,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。穿粗布,吃野菜,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,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。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,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。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,身强体壮,宽肩窄腰,长得还好看,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,他怎么这么野,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。乖乖,再坚持一下~天快亮了,天快亮了啊!!!呜呜呜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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