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作者:璃言更新时间:2025-06-23 16:42:17
每晚23:59更新,预收《啊?我吗?》文案在下面,求求收藏~[本文文案]:方宁有点坏。 他表面上装得乖巧可爱,实际上却嫉妒自己的三个室友。 他们家庭优越,天之骄子,有钱又有颜,方宁讨厌死他们了。 可是他惹不起那三个人,只能去偷偷欺负他们喜欢的人。 借着拿捏住了把柄,方宁指使他们喜欢的人帮自己干这干那,欺凌恐吓,无所不用其极。 被发现的那天,方宁很害怕。 有权有势的少爷们肯定会让他付出代价。 方宁吓得都快要哭出来了。 然而下一秒,他忽然听到声音。 ——好可爱,被吓得连腿都在抖。 ——真是个坏孩子,要怎么惩罚你呢。 ——宝宝哭得真好看,鼻尖红红的,好想咬一口。 “……?” 方宁的眼泪还挂在睫毛上,此刻的表情茫然又无措。——阅读指南:1.娇气万人迷,全员单箭头受,受脾气很大,性格属于小皇帝那挂,不容许任何人忤逆他,很霸道很坏。2.内含很多邪恶小猫塑(邪恶小鼻嘎)+柠檬蛋糕塑3.攻全部都是舔狗4.小孩子才做选择。——预收《啊?我吗?》文案:简稚千辛万苦从贫困山区考到大城市。 家里很穷,没钱供他上大学,简稚只能身背助学贷款,勤工俭学。 他一边兼职,一边上学,早出晚归,一块钱掰成两块钱花,生活过得很辛苦。 直到宿舍搬来了一个富二代室友。 室友很凶。 脾气坏,小心眼,还一身少爷毛病。 搬进来的第一天,他颐指气使地让简稚帮他洗衣服,刷鞋,代课,拿快递。 ……然后给了他三千块的辛苦费。 刚刚还在腹诽新室友真的很过分的简稚:嗯??? 小财迷眼睛都放光了。 - 打那以后,简稚尽职尽责地成为了富二代室友的小跟班。 室友吃饭他递筷,室友喝水他开盖。 室友欺负人……他躲在后面用自己单薄的身躯给他撑场面。 但学得不太像,被骂了,连夜去图书馆恶补了十几本小说,学着怎么当一个盛气凌人的小跟班。 周末。 刚从图书馆回来的简稚,发现宿舍有个不速之客。 西装革履,周身气势冷峻威严。 他站在室友面前,擦拭着指骨上的血迹,泛着冷光的皮鞋将他的财神碾在地上:“再让我发现你在学校搞事,你就给我滚蛋。” 简稚被这一幕吓死了。 呆呆地站在原地,动也不敢动。 直到男人离去,他才赶忙搀起室友。 室友咬着牙,擦了擦自己的鼻血,一字一句地对简稚说:“我命令你去勾引我哥,玩弄他,再狠狠甩了他。最好再窃取他公司的商业机密,我要争权,我才要让他滚蛋!” 简稚:“?” 啊? 简稚两眼一黑,想到男人刚刚冷漠的神情,直接瘫在地上,指着自己:“我、我吗?” 读心后发现室友都是疯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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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微妙的和谐。 自从那天秦韫之对方宁说出那番话后, 一切似乎都变了。 秦韫之对他的要求变得很低,不再强硬地管制他的社交情况,他想和谁在一起玩都可以,秦韫之不会再过问。 但同样的, 他必须答应秦韫之两个要求。 1.不可以把乱七八糟的人带回家。 2.每天都要回家, 不可以在外面过夜……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,尽量不可以在外面过夜。 说这些话的时候, 秦韫之还特意咬重了外面这个词, 仿佛是在特意强调, 只有他这里才是家。 方宁很意外, 秦韫之竟然让步了。 他也知道, 这大概是秦韫之能做到的, 最大的让步。 所以怔愣了片刻后,他立马答应了下来。 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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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三入v,倒v从25章开始,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。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,老爹死后,继母爬他床不成,反过来污蔑他,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,只给他两块破地。有朝一日,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,但前提是,先填饱肚子。他从地里回来,饿了一天肚子,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,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。他出门找吃的,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。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,说请他吃饭,将他灌醉,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。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,夜半有人爬床!闵希出生世家大族。家族为了勾攀权贵,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。一夜过后,家族涌来捉奸。掀开被子一看,床上的人并非权贵,而是个穷书生。穷书生只说娶不起。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,指着鼻子骂。伤心之下,他跳湖里,大家都在互相指责。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,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,三日后,我来迎娶你。他含着泪,努力点头。家族的人都嘲讽他。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,夫君宠他事事顺他,生活幸福又舒心。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。阮或是当朝皇太子,他重生而来的,上一辈子没能称帝,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。他发动政变,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,将他捉拿下牢。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!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。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。受有一点点圣母心,不是很多,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,得罪他也会报复的。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,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。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,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,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?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,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。他站在顶峰,后面没有家族,就他一个人。他像规尺一样,很适合做高官。推一下预收,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,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,自小没了爹娘,被一个老妇人养大,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,大家都叫他狗蛋儿,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,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。他家境贫寒,穷困潦倒,只有一间破草屋。人又瘦又黑,长相普通,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,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,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,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,找不到如意郎君。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,浑身是伤鲜血淋漓,夜里大冷,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,身子都被摸了去。男人伤了脸,大家都说他们两丑,刚好一对。他也觉得,但他害羞,不敢说。一开始他鼓起勇气,□□男人,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,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。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。他自己先红了脸,惊慌失措。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,竟是个俊朗的男子。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更不可能看上他。他也觉得,再也不敢靠近男人。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,却被越压越紧,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。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,低声道还躲不躲?片缕未着,无处遁形。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,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,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。男人对他很好,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,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,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,即使后来位高权重,也没有负他,将他宠上天。攻一开始失忆,不出意外的话,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。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,不叫狗蛋儿了。攻可能科举,考到京城,哦嗐,我是皇子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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